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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2024年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示

2024-12-16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2024年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的规定,经群众团体申请,省财政厅审核确认了符合条件的8家群众团体,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1.海北藏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2.青海省海西州红十字会

3.青海省红十字会

4.海东市乐都区红十字会

5.西宁市红十字会

6.互助土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7.格尔木市红十字会

8.海东市平安区红十字会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青海省财政厅法规税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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